目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教育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鹰潭市教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鹰潭市教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教育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鹰潭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研究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课题,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综合指导和协调全市教育管理工作。起草本市有关教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及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
3.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4.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统筹管理基础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5.指导教育督导工作,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对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6.指导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各类中等及以下职业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建议,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7.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监督检查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情况,管理国外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对我市的教育拨款和教育贷款。
8.指导教育宣传、教育系统信息(数字)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9.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承办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
10.承办各类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各类中等及以下学校学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等教育招生计划,负责高、中等院校普通教育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11.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
12.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和国际合作工作;负责外籍教师管理工作。
13.负责管理全市现代远程教育。
14.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教育局共有预算单位20个,包括局机关本级和19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1133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110人;实有人数1564人,其中:在职人数1052人,包括行政人员19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033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511人。在校学生18192人。
第二部分 鹰潭市教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市教育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8859.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16.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49.29万元,事业收入1031万元,其他收入671.7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万元,用事业收入弥补收支差额12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260.09万元。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市教育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8859.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长16.32。其中:部门支出18859.1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726.5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203.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2.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96.4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64.79万元;项目支出5132.5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1.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44.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07.15万元、债务利息支出7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79.48万元、其他相关支出7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18859.1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434.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06.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903.58 万元,债务利息支出7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44.27万元、其他相关支出7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市教育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749.29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教育支出14749.2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市教育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23万元,比2016年增长208.19。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731.81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805.61万元,工程预算471万元,服务预算455.20 万元。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市教育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55.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29万元。
1.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万元),与上年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90.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90.95万元),比上年增加10.73万元。增加原因是将单位内部加班等情况工作用餐列入公务接待费科目,2017年公务接待费比2016年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8.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34万元),比上年增加2.85万元。原因是部分单位车辆使用年限达十年以上,维修费用增加造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6年增加。
第三部分 鹰潭市教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教育支出(类):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指教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行政运行、机关服务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指各类普通教育支出。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初中教育的资助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高级中学的资助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除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指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和工读学校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其他特殊学校教育支出(项):指除特殊学校教育、工读学校教育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特殊教育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