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教办字〔2015〕19号
关于印发《2015年“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方案》的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文教局,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信江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市直中小学:
根据中国法学会、江西省法学会、市法学会的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市法学会《关于印发〈2015年“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鹰法学字〔2015〕1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的要求,紧紧围绕“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主题,组织青年教师普法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法律进机关、进校园,形成尊法、学法、守法和用法的良好环境,努力提高广大干部教师和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推进法治鹰潭建设的步伐。
二、活动时间
2015年5月-11月。
三、活动形式与内容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效果。重点组织开展“普法四个一”活动。
1.一堂法治讲座: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组织法学专业青年教师或各校的法制副校长,深入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堂普法讲座。
2.一场普法宣传:各单位、学校张贴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法制图片,制作法治宣传栏,普及法律知识。
3.一个模拟法庭: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组织在校学生开展模拟法庭审判活动,编排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以模拟法庭形式进行演示,今年10月中旬组织全市中学生模拟法庭大赛,引导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教育的参与性、趣味性。
4.一次法律服务: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宣讲法律知识,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坚持以干部教师、学生需求为导向,以干部、教师、学生受到教育为目标,以干部、教师、学生满意为标准,做到充分动员、精心策划、强化指导、落实责任,周密安排具有自身特色的各项活动,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二)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要充分发动和依靠各级政府、社会资源、专业机构作用,形成合力推进、共同参与的良好活动态势。全市性普法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积极配合参与。需要市教育局及有关部门支持的,及时与市教育局联系,以便统筹安排。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开展的活动也要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同级各职能部门作用,确保“普法四个一”活动任务圆满完成。
(三)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活动开展中要注重法制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充任利用校园阵地,拓展宣传阵地新功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作用,增强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要于6月10日前报送活动计划、于11月10日前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及相关活动资料图片至市教育局普法办。
联系人:徐艺菊,联系电话:6289096,邮箱:ytjyjbg@163.com。
鹰潭市教育局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