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财政厅: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14〕56号)工作要求,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发改委等部门在省厅规定时间节点内对全市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进行了全面验收。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规划情况
规划完成全市117所村小和6所完小的标准化建设任务,其中校舍和附属设施建设类项目108个,教学装备类项目123个。计划总投资3700.2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765.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934.5万元)。
二、项目完成情况
按照要求市级标准化工程验收小组及时听取各县(市、区)标准化建设工程验收情况汇报,查看了各地标准化建设规划、资金管理办法、下达资金文件、“一校一策”改造方案、项目立项申请及批复、竣工项目的审计报告等资料,并按要求实地察看了29所项目学校(其中贵溪12所,余江9所,月湖3所,龙虎山3所,高新区2所)。根据各地验收报告以及市验收工作小组考评验收情况,我市2014年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校舍和附属设施建设类项目108个,教学装备类项目123个均已完工,完成规划项目学校达100%。
三、落实地方配套资金情况
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市规划总投资3700.2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765.7万元,县级配套资金934.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704.134万元,落实资金3602.134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59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共需1010.134万元。
四、基本做法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市委、市政府建立了重点工程项目推进责任机制、协调机制、调度机制、督查机制、反馈机制、激励机制,制定了重点工程项目考核评分办法,市委督查办每月对各责任单位完成项目任务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并予以通报。市政府常务会专门听取了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汇报,分管副市长组织召开了全市标准化建设工程调度会。县(市、区)教育局每周当地政府汇报工程进度,由政府每半月召集项目学校所在乡镇的乡镇长及直属各有关单位一把手对工程项目进行调度,督促工程进度,统一协调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教育主管部门全力推进
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启动以来,市教育局高度重视项目建设推进工作,会同财政局及时成立了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完成了整体规划方案,建立了标准化建设工程定点联系制度,督促各县(市、区)及时报送标准化建设季度进度表,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各项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求当年项目当年完成,实行挂点领导负责制,每个局班子成员对各自挂点学校建设项目质量、进度负责监督、检查,对每个项目进行倒排工期,局主要领导每周对区域内中小学校舍建设项目调度,并深入工程建设现场,检查工程质量,督促工程进度,现场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工程顺利实施。
(三) 严格资金管理
为保证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我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审计监督,把有限资金花在刀刃上。我们严格执行“三项制度”,规范了资金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工程预决算审计制度。对所有项目实行投资评审,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办理竣工决算审计,提交项目工程专项审计报告后才能拨付尾欠资金。二是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制度,各县(市、区)会计核算中心设立了校安工程资金专户,无论是上级资金还是地方资金,全部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集中支付、封闭运行。三是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按照项目资金数额实行邀请招标或公开公开招标。建筑公司资质由建工监理站审核,未达到三级的建筑公司不能参与招标。
(四)建立健全制度,强化工程管理
一是建立完善质量保证制和责任追究制。所有工程设置永久性责任标牌;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出问题的,坚决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处理。二是建立完善信息反馈制。项目学校每十天向县(市、区)校建办报告一次项目建设进度,所有项目倒排工期,限时完成。三是建立完善工程建设公示制。工程概算、工程招标、工程决算等向社会公开。四是严格精细管理,确保监管到位,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所有项目一律要求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等。
五、存在问题
1.土地问题。新建项目很多都遇到了用地指标的难题,特别是涉及拆迁、农村土地等,征用手续繁琐,导致土地手续办理不及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校改造项目的实施。
2.管理问题。一是学校建设项目多而零散,各级校建项目管理科室压力较大;二是学校工程涉及审批、设计、预算编制及审核等,程序多,各部门按规定需要一定时间审批,对工程进展影响较大;三是学校上课期间施工不便,为确保师生安全部分项目只能在暑期实施。
特此报告
鹰潭市教育局 鹰潭市财政局
201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