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至15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派出两个督导组对6个县(市、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进行了市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9月13日—9月15日,为期三天。
二、检查内容
“全面改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20条底线达标情况,重点是20条底线达标情况。
三、实施步骤与检查情况
(一)成立“全面改薄”专项督导检查组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通知》(赣教督办字〔2017〕26号)要求,市教育局成立了分管领导为组长的2个督导组,成员包括相关责任科室人员、教育督导综合执法人员以及财政、发改委相关人员。
(二)积极开展“全面改薄”督导检查工作
督导评估期间,听取了汇报、查阅了资料,随机抽查了24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1所教学点,其中小学16所,初中8所。目前已落实校舍改造类项目资金1.137亿元,完成校舍建设76134平方米,运动场77360平方米,围墙7330米; 2014-2016年装备类项目完成率100%。
(三)督导检查情况
1.项目建设进展情况。2015-2017年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共完成投资8610.3万元,校建项目开工97个,开工面积127014平方米(含运动场地),竣工项目86个,竣工面积84449平方米(含运动场地);。图书、设施设备完成79542台(件、套、册)。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市财政局设立资金专户,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所有用于“全面改薄”工作的资金(包括中央、省、市等各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全部进入专户进行管理。2014—2017年我市全面改薄项目资金已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拨付到位,其中中央和省级资金 1.651亿元。项目资金拨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等相关制度,保证专款专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没有出现滞留、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项目实施学校均是五年规划之内的学校,实施的项目符合项目资金使用规定范围之内。
3.20条底线达标情况。在检查的学校中,大部分学校都达到了20条底线的要求,但也有个别学校未全部达标,比如:个别农村学校由于未通自来水的原因,还在使用旱厕;个别城区学校还存在大班额现象。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