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教办字〔2015〕18号
关于开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文教局,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信江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市直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牢固树立对宪法和法律的真诚信仰,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普法办决定2015年在全市组织开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并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载体,与日常普法紧密结合,抓紧完成好“六五”普法任务,推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结合我们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现作如下通知。
一、活动主旨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面向基层、面向教师员工及学生,坚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在全教育系统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为推动“全面建成小康、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在我市的深入实施提供有力的支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宣传重点
突出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定的理念和原则,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努力使人们充分相信宪法、礼敬宪法、尊崇宪法,主动运用宪法,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在人们日常生产生活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引导人们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大力宣传约束权力、保障权利是法治的要旨和精髓,努力让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成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以法治体现道德观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各项法治实践中。
三、任务安排
1.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教育。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我局将于 2015年6月下旬开展一次宪法专题学习。在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我读宪法”活动,倡导机关工作人员全面深入学习宪法文本。结合宪法宣誓活动,大力宣传宪法,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意识、带头依法办事。
2.大力推动宪法进机关和校园活动。各县(市、区)教育局机关和各学校充分利用法治园、法治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以及各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移动电视等公共设施开展宪法宣传,努力使宪法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各县(市、区)教育局机关单位和各学校应广泛开设法治讲座、论坛,开展法治文艺演出、书画展览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文化活动。
3.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市各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组织开展中小学“宪法晨读”、“宪法主题班会”和征文、演讲等活动,开展一次全市中小学生“宪法宣传”主题活动征文、演讲比赛,着力培育青少年的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积极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培育青少年的法治信仰。
4.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充分利用法律颁布日、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集中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今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我们教育系统重点把国家宪法作为宣传的主要内容,围绕此项宣传开展活动,把“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推向高潮。
5.建立“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示范联系点。全国普法办将在全国分别选取若干个地(市)、县(区),建立宪法学习宣传示范联系点,我局也将选取一两个县(市、区)教育局和若干学校作为示范联系点,通过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宪法主题宣传活动逐步深入。
四、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学校要高度重视,把开展主题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坚持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重在日常;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普法中的独特优势;坚持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教育和实践融为一体,确保主题活动取得实效。
一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准确宣传解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清晰明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与西方所谓“宪政”的根本区别,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确保主题活动健康发展。
二要发挥干部教师主体作用。充分发动机关干部、学校教师员工参与法治宣传、参与法治实践,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青年教师志愿者的作用,增强主题活动的群众性、实践性。
三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确定宣传重点和宣传形式,把主题活动贯穿、融入到法治宣传教育整体工作中,注重特色,注重实效,推动工作落小、落细、落实,杜绝“一阵风”式的宣传。
四要切实加强指导协调。把开展主题活动作为推动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作为实行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教育局普法办要加强工作指导,统筹协调,搞好服务,定期组织交流经验,通报进展情况。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学校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市教育局普法办。
市教育局普法办联系人:徐艺菊 ;电话:6289096 ;邮箱:ytjyjbg@163.com
鹰潭市教育局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