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宣讲团来鹰宣讲。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杨慧文作主题报告,就《条例》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和有关要求进行了生动的宣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育虹参加宣讲活动。市政府副秘书长汪磊参加宣讲活动。市教育局局长王碧龙主持宣讲会。
《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于2015年11月20日由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为教育系统保护学生生命健康、促进学校安全稳定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法治保障。
王碧龙要求全市教育各级组织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强化深度、广度和立体宣传,营造深厚的宣传舆论氛围,让学生和学生家长对《条例》的知晓率达到100%,引导社会公众成为《条例》的自觉遵守者。要抓好学习宣讲,领会和把握法规实质,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能力。要抓好《条例》贯彻实施,依法依条例落实安全教育等相关的职责和义务,建立和完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体系,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校稳定。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鹰潭应用工程学校相关负责同志,市教育局班子成员和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市直中小学校长、市直民办学校校长共计60余人现场聆听了宣讲报告。
杨慧文副厅长宣讲《条例》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育虹参加宣讲活动